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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30周年,7月1日万众瞩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大事件,标志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又迈上一个新台阶。为了确保《消法》及《条例》深入人心并在全县顺利实施,固始县市场监管局、县消费者协会,多措并举集中宣传,形成浓厚氛围,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召开条例宣贯会。7月1日县局召开中层以上人员会议,对《条例》集中学习宣贯。会上,局相关负责人对《条例》内容进行了解读。同时强调,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力军,要借助《条例》正式实施的东风,深刻认识当前形势,提升站位,全面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核心价值,准确把握消费维权的新定位与新方向,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引导并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方位立体宣传。消协、1235指挥中心等密切配合,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城乡消费者宣传普及《消法》《条例》内容,并现场解答疑问,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同时,县内各大型商超、电力、用水、燃气、通信等行业也纷纷响应,结合各自实际,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条例》,并推出消费承诺,为《条例》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以案释法。县局充分发挥消保联席会议机制、12315效能评价机制、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机制和消费环境评价机制的作用,选取今年以来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通过真实案例,让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提高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达到普法的目的,为《条例》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县消费者协会,将持续开展《条例》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活动,不断扩大宣传范围,让更多的消费者理解《条例》、运用《条例》,共同推动全县消费环境的持续优化与升级,共同构建一个公平公正、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张中文)

作者:张中文(原创)责任编辑:凯升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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