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景法官:“游客远道而来意外受伤,赔偿请务必尽快落实,不能让游客寒心。”
某旅游公司:“陈庭长放心,我们马上筹钱,今日一定妥善处理这件事。”
游客黄女士:“感谢陈庭长,赔偿款已收到,法院办事高效贴心!”
一纸调解协议,只是化解矛盾的“上半场”;让协议内容落地兑现、群众合法权益真正握在手中,才是司法为民至关重要的“下半场”,更是防止调解文书沦为空头白条的核心关键。
此前,黄女士前往商城县某景区游玩时不幸意外受伤,纠纷诉至丰集法庭后,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可调解协议到期后,某旅游公司迟迟未按约定履行赔偿义务,维权无门的黄女士只得再次来到法庭,寻求司法帮助。
丰集法庭负责人陈景在赔偿履行期限届满后,第一时间对逾期未履约的某旅游公司开展执前督促工作。一方面向企业负责人释法析理,逐条讲明拒不履行生效调解文书的法律后果,清晰告知拖延赔付将产生的失信、追责等多重风险,劝导企业主动扛起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以情理劝导企业,景区经营靠口碑立身,优质服务便是最好的营商名片,主动履约、主动担责,才能塑造负责任、有温度的企业形象,长久留住各地游客。
一通督促劝导电话,点醒了企业负责人。某旅游公司相关人员感慨道:“法官这番提醒恰逢其时,我们这才意识到拖延赔偿百害而无一利,还会给自己招来法律麻烦。”
某旅游公司在法官情理兼顾的劝导督促下,当日便足额转账,将剩余14000元赔偿款一次性交付游客黄女士。
近年来,商城法院丰集法庭紧扣辖区文旅发展特色,深耕“旅游法庭”特色品牌建设,依托境内多处景区布局,搭建起“法庭+景区巡回审判点+全域流动服务站”立体化司法服务网络。在各核心景区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位,开通涉旅纠纷快速处置绿色通道,坚持主动靠前、源头化解,将游客与景区之间的各类矛盾消弭于萌芽阶段,真正实现“纠纷发生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刘晓宏 陈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