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河南省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6〕1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备案的通知》(教办职成〔2026〕9号)要求,现将2026年河南省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各地要严格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加强对辖区内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压实招生学校主体责任,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不得违反“10个严禁”“25个不得”等招生工作要求,未列入招生资质名单的学校不得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未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分校区,不得招生;不得在备案专业之外违规另设专业招揽学生;严禁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或招生信息;不得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形式进行招生,不得委托个人和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服务代理,严禁合作企业以分校区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不承认学历,不享受国家资助和免学费等政策。跨省招生计划严格按教育部关于2026年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的有关要求执行,外省中职学校不得将河南生源的学生安排在校外办学点教学。各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学生提供公平选择机会和有序招生环境,学生和家长可通过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以下简称“中职统一招生平台”,网址:zsp.zcj.jyt.henan.gov.cn,或微信小程序“河南省中职教育统一招生平台”)举报违规招生行为。
二、强化过程监督管理。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深化对规范招生、学籍管理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扛牢属地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将招生、学籍排查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聚焦招生专业设置申报、招生资质备案、招生宣传、统一招生平台志愿填报、学籍信息异动、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毕业证发放等招生、学籍管理全流程、各环节,对照招生和学籍问题清单,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拉网式排查,确保学生“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杜绝出现“双重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等问题。针对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学校,按照管理权限依规处理。
三、做好宣传引导服务。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中职统一招生平台和职业教育招生、免学费、奖学金、资助、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扩大中职招生的透明度、知晓度、认可度,为学生提供公平选择机会。要重点宣传好河南省今年开展的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工作,引导不同禀赋、不同发展兴趣的学生多样化成才。要依托“职业教育活动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载体,深入挖掘和宣传劳动模范、大国工匠等典型人物和案例,广泛宣传“一技在手,一生无忧”等价值观,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技能、崇尚实干的良好风尚。
四、严格录取注册流程。河南省2026年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学校名单同时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中职统一招生平台公布。学校通过中职统一招生平台开展招生录取,未通过该平台招生的将影响学籍注册。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并通过中职统一招生平台发送录取信息。各学校在学生到校注册报到后,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规范流程,严格审核,准确、完整地为新生注册学籍信息,并进行重复学籍查验。2026年中职统一招生平台开放至11月10日,新生电子学籍注册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请各地、各省属中职学校于6月25日前通过中职统一招生平台报送202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见附件2)。
附件:1.2026年河南省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2.202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2026年6月20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2026年河南省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