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关于依法处置涉案资金的公告
为确保涉案资金依法妥善处理,保障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及资金基本情况
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湖东派出所在侦办多起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暂扣涉案资金共计人民币722,478元。
二、公告依据与目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鉴于案件判决后,经多方查找,仍无法与部分受害人取得联系,现依法对上述已判决的涉案资金进行认领公告,请权利人依法认领。
三、认领期限
本次公告期限为六个月,自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12月10日止。公告期满后,如仍无人认领或未能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浉河分局将依法将这些资金及孳息上缴国库,不再另行通知。
四、认领方式与流程
请上述款项的合法权利人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认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办理。所需材料:能够证明资金合法来源的原始转账凭证、银行流水、交易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为认领,需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认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认领人提交材料后,浉河分局将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与涉案资金的关联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依法办理发还手续;材料不全或无法证明合法权属的,将不予发还。
公告期内,请相关权利人尽快与浉河分局联系并办理认领手续。对弄虚作假、冒领涉案资金的,浉河分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认领地点: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湖东派出所
认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08:30-12:00、15:00-18:00
联系人:韩警官,联系电话:0376-6389110,19638722527
联系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正商大道与湖东大道交叉口
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