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信阳市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副会长胡亮胜,信阳市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秘书长廖勇一行来我会调研座谈和工作交流。信阳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市仲裁案件受理服务中心主任李明玉主持座谈,仲裁委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李明玉对胡亮胜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信阳仲裁委的发展历程、机构架构及业务开展情况,以及仲裁制度的优势和特点。他指出,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具有专家断案、一裁终局、保密性强、灵活高效等特点。相较于诉讼更能兼顾商业信誉与合作关系,尤其适合处理商会会员之间的买卖合同、建设工程、股权转让等经济纠纷。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进一步明确了仲裁机构的公益性非营利法人属性,为仲裁服务下沉、助力社会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座谈会上,双方重点围绕如何加强市社促会与仲裁委的沟通协作、推动仲裁制度更好服务会员单位展开深入交流。双方一致表示,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沟通协作,联合开展“仲裁法律进商会”系列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布标准合同文本、设立咨询窗口等形式,普及仲裁知识,从源头规范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引导企业优先选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本次座谈搭建了仲裁机构与社会组织的协作纽带,下一步,信阳仲裁委员会将以新仲裁法实施为契机,持续深化与市社促会及各商协会联动协作,不断延伸仲裁法律服务半径,以专业化、低成本、高效率的商事仲裁服务助力信阳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妥善化解商事纠纷,为信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座谈前,胡亮胜一行参观了信阳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立案室等办公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