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部署,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5个县委巡察组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分别向临港产业集聚区等10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和台头乡、芦集乡等2个乡镇党委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反馈会上,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传达了谷光亚同志在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第十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工作要求,并就巡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各巡察组组长宣读了反馈意见;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扛稳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负全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职责与工作摆进去,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办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限、标准与举措,避免“一刀切”和简单化处理。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要主动跟进、靠前监督,协助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实现“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以较真碰硬的态度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在表态发言时一致表示,将全盘认领和正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体制机制症结,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全力抓好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县委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同志参加反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