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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淮河街道办事处开展领导干部4月份集中学法活动

  为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履职、依法治理能力,切实把法治理念融入基层治理各环节,近日,息县淮河街道办事处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学法活动,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为辖区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本次集中学法聚焦基层工作实际需求,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开展专题学习。学习过程中,领学人员结合典型案例,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核心条款、适用场景、执法边界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读:

  1.明确基层职责定位: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明确街道办事处支持、协助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宣传引导等法定职责,厘清基层协同监管边界。

  2.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解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制、进货查验、全程追溯、风险自查等制度要求,明确“处罚到人”等从严监管措施。

  3.聚焦重点领域监管:围绕特殊食品、网络食品、校园及周边食品、社区自办宴席聚餐等重点场景,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细化监管规则、隐患处置、虚假宣传禁止性规定等内容。

  4.结合基层实践应用:结合辖区农贸市场、餐饮门店、校园食堂、社区群众自办宴席等监管难点,以案释法,讲解风险排查、隐患上报、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实操要点。

  会议强调:一、思想认识到位: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树牢法治思维,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基层治理重要任务。二、履职尽责到位:严格落实街道协同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压实社区、经营主体责任。三、宣传引导到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纳入“八五”普法重点,面向经营户、群众开展宣传,提升守法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集中学习,全体干部进一步明确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定职责、工作重点与执法边界,法治素养与协同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下一步,淮河街道办事处将:

  1.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专题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

  2.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重点整治校园周边、社区自办宴席聚餐、农贸市场等领域风险;

  3.联合市场监管、教育、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与普法宣传,构建“街道统筹、部门协同、社区联动、主体负责” 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切实守护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息县司法局责任编辑:凯升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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