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口腹之欲
有人不惜触碰法律底线
打起了吃“野味”的念头
不承想“吃货”变“吃祸”
11月3日,淮滨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联合县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对迁徙鸟类相对集中的淮滨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方家湖区域进行视频巡察和实地巡护。
在视频中发现方家湖一库区域有一名不明人员在岸边从事非农事活动,巡护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查看。民警和林业执法人员在现场当场查获王某某正在湖岸边收捡水面上漂浮的五只疑似野鸭的鸟类动物尸体,随后民警对其依法进行盘查,并在不远处的汽车后备箱内查获农药、稻谷、头灯、望远镜等工具。
经调查,嫌疑人王某某因口馋,欲猎获野味尝鲜,遂准备稻谷和农药,通过在方家湖一库岸边布撒毒饵毒杀猎捕野生动物5只。经鉴定,王某某毒杀猎捕的5只野生动物为斑嘴鸭,属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保护动物。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嫌疑人王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持生态平衡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关乎我们的生存福祉,切勿捕杀、食用、买卖野生动物,非法狩猎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