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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法院:一面锦旗,一声感谢, 廿载纠纷终得解

  一面锦旗,一句“秉公执法写正义,高效执行解民忧”的赞誉,背后是一起缠绕当事人二十余年房屋纠纷的圆满解决。

  基本案情

  原告老刘(化名)与被告老李(化名)原系同事关系。1994年,老刘因故外出,期间向老李借款三千余元,后老李搬入老刘名下的房屋居住。自1999年起,老刘多次要求老李返还房屋,双方各执己见,数次沟通未果,最终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判决老李将案涉房屋返还给老刘。

  执行过程

  因老李未主动履行返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然而,老李年事已高,且在该房屋中已居住近三十年,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邹元元多次与双方沟通,耐心倾听诉求,积极寻找最佳解决方案。

  执行初期,老李情绪较为激动,对执行工作十分抗拒,明确表示不愿返还房屋。面对这一情况,邹元元并未放弃,而是先后组织了四轮调解,从法理、情理多角度进行疏导与协调。最终,老刘同意放弃房屋所有权,将其出售给老李。经协商,双方就房屋价款达成一致,老李一次性付清款项,老刘也及时将房屋交付给老李,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10月11日,老刘委托亲属专程来到法院,将锦旗送到法官手中,对其专业、耐心、高效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下一步,光山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执行方式方法的适度与合理,将释法说理与采取强制措施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光山法院责任编辑:刘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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