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日,新县科技局在对餐饮行业进行日常巡查中发现航空路成芝家常菜馆、城关张先志快餐店、素蕊餐饮店和徐记小吃店四家餐饮店未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未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属于重大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责令其7日内安装符合标准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案例:餐饮店未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
2025年9月8日,经复查上述四家餐饮店均已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
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通过本案,所有餐饮行业经营者都应当认识到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只有严格遵守安全法规,才能确保餐饮场所的安全经营,避免悲剧发生和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