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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受理的祁同云与徐爱国、陈坚、信阳新世界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琪龙、黄寅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4)豫1502执恢77号,执行标的为320万元及利息,为使案件顺利执行,现公告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信息:

  被执行人陈琪龙,男,汉族,1984年3月7日出生,住信阳市浉河区京深路279号平房32号,公民身份号码413001198403076512。

  被执行人黄寅峰,男,汉族,1993年8月18日生,住信阳市浉河区东方红大道260号附18号,公民身份号码411502199308180019。

  有线索者,及时与浉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员刘波联系,联系电话:13403768486/0376-6362192。

  提供有效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悬赏金;对提供下落并协助找到二被执行人的,悬赏金为3万元,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或下落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来源:浉河法院责任编辑:凯升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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