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依托合成作战机制,通过缜密侦查、多措并举、精准布控,成功破获辖区系列盗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价值2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安全稳定。
7月7日,刑警大队接到陈淋子镇居民刘某报警,称其存放在家中的价值数万元金首饰被盗,被盗时间不详。7月11日,刑警大队再次接到辖区陈淋子镇居民张某报警,称其家中保险柜及柜内的9万余元现金、白金戒指、若干外币被盗,同样无法确定具体被盗时间。两起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并对受害人住所及周边进行摸排走访。但由于现场遭破坏和案发时间不明,难以提取有效证据,案件侦破一度陷入僵局。
7月12日,陈淋子镇居民李某报警,称当天上午回家时撞见一男子正在攀爬院墙,该男子被发现后逃离,未进入室内。此时正在陈淋子镇办理其他案件的民警朱正东得知该线索后,并未因当事人李某未受损失而忽视,随即对此嫌疑人展开追踪研判。经多方查证,侦查人员确认该男子系前科人员强某某,其曾因入室盗窃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具备一定反侦查意识。结合作案区域一致性的特点,对比前两起案件,侦查人员据此大胆猜测,强某某可能与前两起盗窃案有关联。
因缺乏直接证据,侦查人员扩大侦查范围,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强某某进行分析研判。在落地核查30余名相关人员后,一名叫彭某某的人进入侦查视线。经查,彭某某与强某某有过两笔大额交易,后经多方查证,确认系彭某某帮助强某某销赃所盗财物的款项,案件真相由此逐渐清晰。
侦查人员综合分析研判,精准掌握了两人的交往人员、活动轨迹、日常生活规律等大量信息,于8月21日在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广场某小区成功将强某某和彭某某抓获归案。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强某某、彭某某如实供述了6起白日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其中3起案件,在侦查人员组织辨认现场时,受害人才得知家中曾遭被盗。目前,强某某、彭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