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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商城县辖区部分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商城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启用337省道与汪桥街道交叉口、鄢岗镇府前街与富康大道交叉口、上石桥镇东方路与上武路交叉口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抓拍设备点位及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违法启用地点和时间

  一、在以下地点启用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1625)、逆向行驶(137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1117)、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6095)等违法行为。

  1、337省道与汪桥街道交叉口东

  2、337省道与汪桥街道交叉口南

  3、337省道与汪桥街道交叉口西

  4、337省道与汪桥街道交叉口北

  5、鄢岗镇府前街与富康大道交叉口东

  6、鄢岗镇府前街与富康大道交叉口南

  7、鄢岗镇府前街与富康大道交叉口西

  8、鄢岗镇府前街与富康大道交叉口北

  9、上石桥镇东方路与上武路交叉口东

  10、上石桥镇东方路与上武路交叉口南

  11、上石桥镇东方路与上武路交叉口西

  12、上石桥镇东方路与上武路交叉口北

  二、以上地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从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3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正式启用。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安全、有序出行。

来源:商城交警责任编辑:刘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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