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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司法局:租赁房屋惹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2025年8月4日,光山县司法局寨河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房屋租赁纠纷。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协议,承诺各自履行相关义务,均对此次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据悉,2025年7月,张某的妻子将自家房屋出租给王某某用于经营,约定月租金20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租赁协议,且此事张某并不知情。两日后,张某以不知情为由要求收回房屋并终止租赁,王某某则提出,除退还2000元租金外,张某还需支付1000元违约金,双方因违约金金额产生分歧,引发纠纷。

  接到纠纷后,寨河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听取双方陈述,就租赁事实、租金金额及违约责任等核心问题向双方逐一确认,得到一致认可。随后,工作人员采用面对面调解与换位思考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疏导,最终促成一致意见:张某向王某某返还2000元租金,并支付700元违约金(含房屋清理费用);王某某与张某的租赁关系自动解除,双方就此事再无其他争议。

  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肯定。下一步,寨河司法所将继续立足基层纠纷化解主阵地,聚焦群众身边的矛盾问题,全力筑牢乡村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来源:光山县司法局责任编辑:刘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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