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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平桥法院诉讼费退费指南来了!

  哪些情况可以退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人符合下列几种情形的,可以申请法院退还诉讼费用:

  1.按全额收取诉讼费的案件以调解方式或撤诉结案的,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诉讼费的不予退还)。

  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3.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经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4.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5.当事人错误预交或多交的诉讼费应予以退还。

  6.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

  7.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需要移送其他法院管辖的,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案件新收法院为河南省范围内的人民法院可直接通过非税征收系统进行线上诉讼费移送,案件新收法院为河南省范围外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可先申请退费,再重新交纳。

  8.其他依法应当退还的情形。

  一般而言,诉讼费退费所指的费用主要是指当事人在立案阶段向法院预先交纳的案件受理费。而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评估等产生的鉴定费、公告费、评估费等,应由相应主体按诉讼责任负担原则承担,并不属于诉讼费范围。

  什么时候可以退费?

  案件生效以后,符合退费情形的,随时可以申请退还。

  怎样线上申请退费?

  首次登录系统时需要进行登录账号的注册。打开手机或电脑自带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https://zxfw.court.gov.cn/zxfw/#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系统登录页面。提示:法人用户需要先进行法人认证。系统登录页面如下图所示:

  登录页面

  在“我的案件”中选择具体案件,进入“案件空间”。在“案件空间”上侧点击“事项申请”展示可申请的网上事项,选择“申请退费”,如下图所示:

  事项申请页面

  申请后如何知道法院是否已退,如何查询退费进度?

  当事人可以随时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系统“我的案件”消息提醒中查看退费审批情况。如果没有及时收到退费款项,可以联系案件承办法官进行查询。

  仍然不会线上退费,怎么办?

  别担心,当事人可以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帮助您直接在线办理退费。

  最后关于诉讼费网上退费,温馨提示:

  为了让网上退费这项制度更好地发挥效果,有效地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当事人可以在立案阶段预先填写《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当事人退费银行账户确认书》,提供当事人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需具体到支行)、联系方式,便于法院采集相关信息。待案件生效后,承办法官可依据该账户信息主动发起诉讼费退费。

来源:平桥法院责任编辑:刘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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