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4月15日,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天学带队来固始就《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旨在深入了解基层物业管理现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为完善物业管理条例提供有力依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苏锦峰、副主任胡宏伟陪同。
15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紫荆花园、尚城一品、城南一号和日出东方三期等四个具有代表性的小区进行实地调研。在各小区内,调研组成员与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公司负责人及小区居民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小区的物业管理模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红色物业建设、老旧住宅改造、无物业小区环境设施等情况。
下午,调研组组织召开了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县领导余学琴及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发改委等单位负责同志,公检法司相关业务骨干,法治主题代表工作室负责人,蓼城、秀水街道和部分社区负责人,物业管理协会、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生活体验,针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分别发表意见建议,就物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如物业权责界定、差异化管理、物业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服务成本、物业纠纷以及业主委员会组建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谢天学指出,制定《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立法法的具体行动,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是回应人民关切的务实举措。要坚持科学立法,尊重基层治理客观规律,着眼解决突出问题,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形成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的小区物业管理体系。要坚持民主立法,在法规制定过程中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到实处,确保《条例》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要坚持依法立法,牢牢把握地方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