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从严查处医疗重复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问题,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二、征集内容
(一)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行为
1.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检查检验结果不予互认,重新开单检查检验。
2.无指征扩大检查检验范围、增加医疗检查检验项目。
3.借用会诊增开非必要检查检验项目。
4.开展非必要高值检查检验项目。
(二)违规收费行为
1.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将应该单独申请的不同检查检验项目打包成套餐收费或将项目分解成单项分解收费。
2.重复性收费将收费项目已包含的服务项目再次按单项目进行收费。
3.超标准收费。将应按比例收取的服务费用全额收取;将类似服务项目扩大范围串换项目收费。
4.未按规定公示医疗服务价格信息,或公示内容不完整、不准确,误导患者。医疗机构未在显著位置公示检查检验项目的收费标准,或者公示的价格与实际收费不一致。
(三)其他不规范医疗行为
1.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检验的行为。
2.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检验单前,未说明检查检验目的和必要性,未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与配合。
三、反映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渠道如实反映:
电话反映:拨打反映热线0376-6119553、0376-6119671。
邮箱反映:发送邮箱至hcyz-2007@163.com(标题注明医疗问题线索)。
邮寄信件:潢川县三环路潢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股205室收(邮编465150)。
现场反映:潢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5室。
四、注意事项
反映问题需真实、客观,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佐证材料;提倡实名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对恶意诬告、捏造实事的,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潢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