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信阳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信环文[2015]338号)、《信阳市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第四季度从污染源动态数据库随机抽取一般排污单位13家、重点排污单位35家开展现场检查,符合抽查规定比列。双随机现场检查中,未发现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张中文 丁大璐)
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第四季度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
来源: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编辑:石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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