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滨县公安局麻里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有力打击了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4年12月11日17时许,麻里派出所巡逻组在辖区进行常态化巡逻途径后杨庄村时,发现一车辆形迹可疑,车内驾驶员从车窗内伸出疑似枪支物品,随后紧见副驾驶人员跑到田地捡起一物品。麻里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上前进行盘查,可疑车辆做贼心虚加速逃离,当该车辆行驶至油坊村附近时,民警将车辆成功拦截。当场抓获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洪某,民警现场收缴汽枪一支、野鸡3只、非法狩猎工具若干。
目前,两人已被淮滨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法律明令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广大群众切莫因为一己私利,触碰法律底线。要坚决抵制非法狩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如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拨打110举报。
拒食野味、停止杀掠,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