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上午,杜某某委托其外孙女谢女士将一面印有“依法为民解难事,法律援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浉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承办律师解决赡养问题表达感激之情。
原来杜某某已经九十岁高龄,却独自生活在吴家店镇某村,只能靠低保生活。她虽然养育了三个儿子及四个女儿,但现今只有三个女儿在世,且都对其不闻不问,不尽赡养义务。7月8日,杜某某向浉河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当日受理其申请,指派河南国银(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凡承办该案件。
李凡律师接受指派后,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了解具体情况,准备证据材料起诉,又考虑到双方血浓于水的特殊身份,积极与老人的三个女儿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在诉前调解。8月21日,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老人由三个女儿按月接到家中轮流护理;一旦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每人轮流护理十天;如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义务,需要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9月2日,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有效。
百善孝为先,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若子女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以维护合法权益。浉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坚持把这项“惠民生、暖民心”的工作惠及更多群众,让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