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全会精神 提升法治保障水平——罗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董王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系统规划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为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任务,贯彻落实全会对法治领域改革作出的专门部署,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要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服务保障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全力打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和法治建设督察考评工作,切实发挥年度述法与督察考评的“双轮驱动”作用;落实司法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治保障;加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的指导培训和督促检查;深化府院联动,建立多元化行政争议解决方式的良性互动机制,推动行政争议有效实质性化解。
二是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落实企业“首席法律服务员”制度,坚持送法进企业,提升法律服务质效,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鼓励和引导律师开展专业化、定制化合规法律服务,指导企业自主开展合规管理,探索推进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加快提升现代企业治理能力,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要加强合法性审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建设。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推进市政府立法罗山联系点建设,持续做好立法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机制,开展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对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清理和废止,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做好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严把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关口,确保依法行政。
四是要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设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努力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高品质的法律服务产品;加大民生领域的法治保障力度,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加强律师、司法鉴定、公证等行业监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法律服务新需求。
五是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保障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争创“枫桥式司法所”,打造子路“问津调解室”、周党“老支书调解室”等一批特色品牌调解室,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和平安罗山建设;不断强化重点人群管控,推动安置帮教政策和工作措施落实落地,稳步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精准普法等工作,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