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送达公告
固始县东方伯爵酒店有限公司: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处理的固始县东方伯爵酒店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报送书面审查材料一案,因你单位始终无法取得联系,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法现场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固人社监察令字〔2024〕第43号),上述指令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固人社监察令字〔2024〕第43号)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固人社监察令字〔2024〕第43号
固始县东方伯爵酒店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张少有、杨旭凤的投诉,反映你单位固始县东方伯爵酒店有限公司未支付工资,有工资结算单为证据。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于8月19日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固人社监察询通字〔2024〕第3号),要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前来接受询问,并提供营业执照等有关书面材料。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接受询问和报送相关材料。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的规定。
决定责令你单位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定:接受询问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
请你单位在2024年9月30日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固人社监察询通字〔2024〕第3号)的要求接受询问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如果逾期拒不履行本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