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律义务。而现实中,多子女的家庭也时常因为老人的赡养问题产生分歧从而引发矛盾。近日,新县司法局周河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维护老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
李某母亲已是耄耋之年,身体状况较差,丧失了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加之爱人因病去世多年,一直处于独居状态。李某与其兄妹共五人,虽各自成家立业,但家庭经济条件均属一般。关于母亲的后续赡养与医疗费用等问题,他们多次协商却未能达成共识。考虑到赡养问题涉及人员较多,为更好了解案情,防止矛盾激化,周河司法所特邀请周河乡综治中心游主任、周河村鄢支书以及村居法律顾问余律师共同参与调解。
调解初始,一家人争吵不断,相互指责,对立情绪严重。为缓解紧张氛围,调节团队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对当事人进行逐个谈心、耐心疏导,从道德和亲情的角度进行劝解,强调父母养育子女的不易和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同时引导子女间互相体谅难处,鼓励大家共同协商解决问题,见五人态度都有所缓和,随后将一家人叫至一起“面对面”交流解开心扉。
经过多次协商和沟通,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一家人放下终于芥蒂,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日常生活方面:子女五人,每年老大负责照料五个月,老二、老三、老四两个月,老五一个月;生病住院费用方面:由老人的养老金先行支付,不足部分由儿女共同承担,儿子一人承担二分之一,四个女儿共同承担二分之一。至此,这场赡养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在法律层面,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在情感方面,“你养我小,我佑你老”的传统美德也呼吁所有子女要珍惜与父母的亲情关系,积极履行赡养义务,这不仅是一种情感的回馈,更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家庭美德”的践行,共同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幸福、安宁的晚年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