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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取缔!商城警方查处一起未获得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案

  在“夏季行动”中,商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强化旅馆业治安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业场所集中清理整顿,于近日查处一起未经公安机关擅自经营旅馆业的案件,依法取缔一家违规经营的酒店。

  8月9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商城县汪桥镇街道某酒店拥有25间客房,提供了包括住宿、餐饮在内的多项服务。该酒店开业至今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擅自开展酒店住宿经营活动。

  针对该酒店的违法行为,商城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对该酒店直接责任人叶某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并对此酒店住宿服务予以取缔,追缴违法所得两万余元。

  警方提示

  旅馆业属于特种行业,从事该行业经营活动除了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还应依法申领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如未办理相关证件便擅自经营,则属于黑旅馆,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黑旅馆和违规经营住宿服务的,不仅损害正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且由于其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在软硬件设施方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入住人在住宿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法律法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对经营场所予以取缔,对相关违法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合法经营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我们呼吁广大经营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

来源:商城公安在线责任编辑:凯升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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