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豫财税政〔2019〕2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信阳市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的通知》(信就业组办【2023】7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拟同意对信阳中升汇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核发《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6月19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电话:0376-3702726
附件:《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花名册》
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