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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茶叶市场规范经营提醒函

  正值新茶上市之际,为维护茶叶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广大茶叶相关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提出如下提醒:

  一、遵守国家规定,依法生产经营。各相关市场主体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切实履行社会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实施商标侵权,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不得实施价格违法。

  二、公平公正竞争,尊重消费权益。各相关市场主体要规范商品包装,科学定价,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实的商品。自觉抵制以商品包装为噱头诱导或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行为。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

  三、主动自查自检,回归商品属性。国家标准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于2021年8月10日发布,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各相关市场主体要结合自身状况开展自查自检、互相监督,严格对照标准要求,确保生产经营的茶叶商品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积极践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包装。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茶叶商品时,若发现涉嫌上述违法行为,可通过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迅速核实、依法处理、及时反馈,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来源: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编辑:凯升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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