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淮滨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辖区内启用44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1、蒋国路与西城大道交叉口(东、南、西)
2、G220国道与张庄徐营交叉口(南、北)
3、G220国道张庄高速路口(东、南、北)
4、G328国道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南、北)
5、G328与淮河大道交叉口(东、南、北)
6、S336省道与防胡付庙交叉口(东、西)
7、S336省道与防胡熊寨交叉口(东、西)
8、蒋国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南、西、北)
9、蒋国路与淮河大道交叉口(南、西、北)
10、G328国道与栏杆赵楼交叉口(东、西)
11、蒋国路与朝阳街交叉口(南、西、北)
12、X005线与Y020交叉口(东、南、北)
13、G328国道淮滨临港卡口(南、西、北)
14、S335省道与马集龙泉村交叉口(南、北)
15、S336省道与马集项园交叉口(东、西)
16、S336省道与新里双庙交叉口(东、西)
17、S214省道与郭集交叉口(南、西、北)
18、青年街与楚相大道交叉口(南、西、北)
19、白露河路与曙光街交叉口(南、北)
20、平安大道与生态路交叉口(东、西、南、北)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违法行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交通违法代码1625)、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交通违法代码137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交通违法代码1117)、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交通违法代码6095)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1、G220国道与张庄徐营交叉口(东、西、南、北)
2、G220国道张庄高速路口(西、南、北)
3、G328国道与平安大道交叉口(西、南、北)
4、G328国道与淮河大道交叉口(西、南、北)
5、S336省道与防胡付庙交叉口(东、西、南、北)
6、S336省道与防胡熊寨交叉口(东、西、南、北)
7、蒋国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南、北)
8、蒋国路与淮河大道交叉口(东、南、北)
9、G328国道与栏杆赵楼交叉口(东、西、南、北)
10、蒋国路与朝阳街交叉口(东、南、北)
11、X005线与固城张井交叉口(东、西、南、北)
12、X005线与Y020交叉口(西、南、北)
13、G328国道淮滨临港卡口(东、南、北)
14、S336省道与马集龙泉村交叉口(东、西、南、北)
15、S336省道与马集项园交叉口(东、西、南、北)
16、S336省道与新里双庙交叉口(东、西、南、北)
17、S214省道与郭集交叉口(东、南、北)
18、青年街与楚相大道交叉口(东、南、北)
19、白露河路与曙光街交叉口(东、西、南、北)
20、平安大道与生态路交叉口(东、西、南、北)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违法行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代码1120A)、驾车接拨手持电话(交通违法代码1362)、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交通违法代码1116)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1、淮滨县金谷春大道西湖假树路口(南)
2、淮滨县乌龙大道与朝阳街交叉口(南)
3、淮滨县乌龙大道与新华街交叉口(南)
4、淮滨县防洪通道刘桥路口(南)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的(交通违法代码1357)等交通违法行为。
现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公示期满后将对以上地点发生的交通违法进行采集、录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
淮滨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