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河南省税务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新格局实施方案》和市税务局规定,信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不再承担税费征收的工作职责,改为第二税务分局承担社保费征收工作。为确保职责顺利划转,自12月27日公告之日起停止办理各种税费征收业务,2024年1月2日起正常办理各项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关于涉费事项的咨询可致电信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376-636967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3年12月25日
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河南省税务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新格局实施方案》和市税务局规定,信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不再承担税费征收的工作职责,改为第二税务分局承担社保费征收工作。为确保职责顺利划转,自12月27日公告之日起停止办理各种税费征收业务,2024年1月2日起正常办理各项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关于涉费事项的咨询可致电信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376-6369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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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3年12月25日
来源: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编辑:凯升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