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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公安局:相互接力,救助“大鸟”

  2024年8月23日,接到淮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港区服务站的求助电话,称一位热心司机发现一只不能自主飞行的“大鸟”,并将其送到港区服务站。于是港区服务站第一时间向林业局寻求帮助。

  接到求助电话后,林业局野保股王峰、工作人员洪鑫二位同志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检查救助。经现场工作人员鉴定这只鸟为苍鹭,属于三有保护鸟类。对其体征仔细检查并没有发现明显外伤,初步判断由于天气炎热所致无法主动飞行和觅食。

  苍鹭(学名:Ardea cinerea)又称灰鹭,为鹭科鹭属的一种涉禽,也是鹭属的模式种。是欧亚大陆与非洲大陆的湿地中极为常见的水鸟。大型水边鸟类,头、颈、脚和嘴均甚长,因而身体显得细瘦。上体自背至尾上覆羽苍灰色;尾羽暗灰色;两肩有长尖而下垂的苍灰色羽毛,羽端分散,呈白色或近白色;初级飞羽、初级覆羽、外侧次级飞羽黑灰色,内侧次级飞羽灰色;大覆羽外翈浅灰色,内翈灰色;中覆羽、小覆羽浅灰色;三级飞羽暗灰色,亦具长尖而下垂的羽毛。

  经过救护人员5天对其救治,苍鹭状态恢复情况良好,于2024年8月28日带至浅水沟塘进行放生。

来源:淮滨县人民政府网责任编辑:凯升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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