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问题发生,商城县上石桥镇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妙用“情理法”三字诀,轻松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落到实处。
动之以“情”,倾注情感打动人心。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村组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走入农户家中和村民唠家常,将亲情、友情、人情等贯穿到调解当中,注重发挥“情感”要素,通过“远亲不如近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低头不见抬头见”等思想进行疏导,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说,最终把矛盾纠纷化解,把双方的怨气打消,从而让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更“顺”,使当事人心中更“服”。
晓之以“理”,道德伦理引导人心。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线索进行提前介入,将道德伦理规范、公序良俗结合运用,贯穿到纠纷化解过程中,在双方当事人核心纠纷问题上重拳出击,通过讲道理、摆事实等方法帮助当事人理清事实脉络,同时权衡双方责任与利益,提出合理性解决方案,进一步提高化解效率。
诉之以“法”,法治宣传深入人心。注重挖掘培育党员群众中的法治力量,选聘“五老”等具有一定调解基础、技能和威望的居民组成“法律明白人”,在矛盾调解过程中将法治宣传贯穿到调解过程中,涉及到法律问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提供法律解释及服务,给双方当事人讲清法律法规,让当事人理清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与履行的义务,引导矛盾双方树立“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治思想。
今年以来,全镇排查化解各类纠纷83起,下一步,上石桥镇将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探索适合本土化的调解模式,从根源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全力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居住氛围。(上石桥镇陈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