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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马集法庭、芦集司法所、芦集派出所依托“一庭两所”机制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近日,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淮滨县芦集乡得到圆满化解。马集法庭、芦集司法所、芦集派出所三家基层法治单位紧密联系、联动发力,充分发挥“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作用,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淮滨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实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据了解,辖区村民王某、陈某因琐事发生冲突,导致一方受伤住院,双方就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赔偿问题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矛盾一度激化。受伤一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两万余元。面对这起群众身边的家常纠纷,马集法庭、芦集司法所、芦集派出所迅速启动“一庭两所”联调联动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源头化解”的工作思路,三方合力开展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庭法官从法律层面释法明理,讲清“伤人要担责”的法律规定和诉讼风险;司法所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乡情、邻里情入手耐心疏导双方情绪;派出所民警结合治安管理实际,引导双方依法理性解决问题。三方各展所长、同向发力,既算“法律账”,又算“人情账”,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结逐步打开,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分期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3500元,并对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协议达成后,淮滨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并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为协议履行加上了“法律保险”。至此,这起一度对簿公堂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一庭两所”联调联动机制,是整合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法治力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就地解决的有效举措。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衔接联动,既让群众免去诉讼奔波之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下一步,马集法庭、芦集司法所、芦集派出所将持续深化“一庭两所”联调联动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芦集、法治芦集贡献基层法治力量。

来源:淮滨县司法局责任编辑:凯小讯

原文标题:淮滨县马集法庭、芦集司法所、芦集派出所依托“一庭两所”机制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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