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于《检察日报》2026年7月15日第7版。针对残疾人反映的公共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缺失、设置不规范导致出行难的问题,河南省固始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监督,推动当地无障碍停车环境持续优化。
今年3月,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深入该县县城停车位数大于50个的25处公共停车场,通过现场调查和实地体验等方式,排查无障碍停车位建设管理现状。调查发现,除城东温州商贸城停车场较为规范外,其余24个公共停车场均存在不同问题:部分公共停车场未建设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部分无障碍停车位数量未达到国家标准,部分设置了停车位却未规划轮椅通道线,还有部分停车场缺少清晰的无障碍停车标志和引导标识。上述问题影响了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停车便利性,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固始县检察院邀请城管部门开展磋商,厘清监管职责。4月14日,该院向城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中关于公共停车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建设的要求,督促运营主体对全县公共停车场及人行道泊车位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固始县城管部门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并于6月10日向检察机关作出书面回复。6月26日,固始县检察院联合城管部门、残联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认所有存在问题的公共停车场都完成了无障碍停车位的整治提升工作,实现了“设置规范、标识清晰、功能完好”的整改目标。
在该县一大型超市门前的公共停车场,一位老大爷感叹道:“现在,不仅无障碍停车位好找、离出口近,车位宽度也标准规范了,上下车、放轮椅都宽敞方便。”
固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梅煜川表示:“无障碍环境是城市文明的‘隐形名片’,无障碍停车位是残疾人自由出行路上‘关键一公里’的保障。无‘碍’之后更有‘爱’,我们将继续深化与相关单位协作配合,推动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持续优化,让每一位残疾人都能平等地、有尊严地融入社会,共享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