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山县公安局丽水派出所快速侦破一起利用伪造机动车证件实施质押借款的诈骗案件,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8月14日10时许,丽水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案称,该群众今年4月被他人以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质押车辆的方式,被骗取人民币60000元。接警后,丽水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快速响应机制,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攻坚。办案民警对案件线索全面梳理研判,快速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及活动轨迹,随即奔赴信阳市区开展蹲守布控。当日下午,民警成功将吕某、王某两名嫌疑人抓捕归案。
经审讯查明,该犯罪团伙以李某为首,吕某、王某参与作案。团伙成员先租赁车辆,再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与行驶证,冒充车主将租赁车辆用于抵押借款,骗取所得钱款全部被团伙成员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吕某、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针对该案,丽水派出所警方提醒:不法分子通过租赁车辆、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冒充车主质押车辆借款实施诈骗,隐蔽性强、迷惑性极高,极易让群众遭受大额财产损失。公众可通过三方面防范此类诈骗风险:第一,严控车辆抵押借款风险。群众、民间借贷从业者办理车辆抵押、质押借款业务时,切勿仅凭证件外观、对方口头说辞交易,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核验车辆登记信息、车主身份信息,核对证件真伪、车辆权属归属,确认人车、证件、信息完全一致,杜绝虚假证件、无权抵押诈骗漏洞。第二,警惕低价抵押、快速放款陷阱。此类诈骗嫌疑人多以手续简单、放款快速、利息低廉为诱饵,诱导受害人快速交易、忽略核验流程。面对陌生车辆抵押借款需求,坚决不仓促转账、不私下交易,拒绝一切简化核验流程的违规操作。第三,留存凭证、及时维权报警。办理借贷、抵押相关业务时,务必完整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证件照片等资料。一旦发现证件异常、权属不符、对方失联等可疑情况,立即停止交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提示:天上不会掉馅饼,大额借贷、抵押交易务必严谨审慎,摒弃侥幸心理,守住核验底线,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