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1日,固始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发布公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有关规定,经调查核实、集体研究,拟确认乔永强、李松华、徐艺凡三名同志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日,自2026年8月11日起至2026年8月18日止。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如下:乔永强,男,汉族,1983年1月5日出生,高中文化程度,住固始县洪埠乡代店村。2026年5月4日18时许,乔永强施救被旋耕机压在履带下的村民时,因长时间高强度负重发力,体力严重透支引发心脏骤停,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仍未能挽回生命。
李松华,男,汉族,1960年12月11日出生,小学文化程度,住固始县沙河铺花园社区。2026年4月14日17时30分,李松华在成功大桥东段150米处,将跳入河中的一对轻生母子安全救出。
徐艺凡,男,汉族,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应届毕业生,户籍地为固始县丰港乡,现常住郑州市二七区海豫花园。2026年7月3日14时许,徐艺凡在濮商高速北向南K76+500公里路段,不顾个人危险,协助交警等人员将一辆侧翻小型货车内的副驾驶乘员安全救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固始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受理单位:固始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受理电话:13673089333,通信地址:固始县公安局803室,邮政编码:46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