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信阳市固始商会代表团一行到访信阳仲裁委员会,开展调研座谈与工作交流。信阳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信阳市仲裁案件受理服务中心主任李明玉主持本次座谈,信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李明玉对固始商会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介绍了信阳仲裁委员会的职能定位、发展历程及队伍建设情况,阐释了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沿革及独特优势。李明玉强调,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与诉讼并行的解决平等主体间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的重要方式,具有专家断案、一裁终局、保密灵活、国际认可度高等显著特点。相较于传统维权方式,商事仲裁能够大幅降低企业维权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商誉,对企业的融资和发展尤为有利。
座谈过程中,固始商会代表团围绕仲裁受理范围、收费标准、审理周期、裁决执行等实务问题,开展针对性咨询交流。针对固始商会提出的各类问题,信阳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逐一进行解答,并重点介绍了仲裁降费助困、审理期限、仲裁裁决执行等内容。
固始商会常务副会长何平俊表示,通过本次座谈,对仲裁制度有了全新的认识,仲裁的专业、高效、保密等优势非常契合民营企业化解纠纷、防范风险的需求。
双方一致表示,此次座谈务实高效,为双方深化协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探索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络机制,聚焦企业商事纠纷化解、法律风险防控,切实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座谈结束后,信阳市固始商会代表团一行参观了信阳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立案室等办公场所。
下一步,信阳仲裁委员会将持续开展仲裁普法进商会、进企业活动,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助力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强化纠纷事前预防;同时将不断优化仲裁办案流程,提升案件审理质效,充分发挥仲裁专业、保密、高效、灵活的制度优势,切实减轻企业维权负担,为信阳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信阳仲裁委员会是信阳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经河南省司法厅依法登记的民商事仲裁机构,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案件,办公地址位于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万国叁号公馆4号楼16层,立案服务电话为0376-6613013、0376-6613011。
信阳仲裁委员会公布的仲裁协议示范内容如下:一、示范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提交信阳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二、补充仲裁协议:因XX纠纷,现提交信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三、提示:当收取(出具)借(欠)条时,请注明“产生纠纷提交信阳仲裁委员会”,主动选择仲裁方式便捷高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