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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讯

2026年潢川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公开公告

  为规范2026年潢川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和使用效益,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有序落地实施,现将本项目资金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依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26 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6〕30 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6 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2026〕43 号)文件规定,2026 年上级财政下达潢川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共计44 万元。

  二、资金分配及使用范围

  补助标准:严格执行省级统一培育补助标准,县本级开展的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培育,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7-10天,全年跟踪服务,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3000元左右。

  使用范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仅限用于培育全过程必要开支,包含需求摸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跟踪服务、总结评价及验收等环节产生的合规支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严禁直接向参训培育对象发放现金补助、误工补贴等。

  三、资金管理与监督

  管理要求: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

  监督机制: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潢川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向潢川县农业农村局咨询。

  咨询电话:0376-3931692

  电子邮箱:hc_ngx@163.com

  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 27日

来源:潢川县农业农村局责任编辑:凯升融媒

原文标题:2026年潢川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公开公告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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