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滨县赵集司法所主动靠前履职,联合自然资源部门,成功调处一起因村民私自占用集体土地互换引发的多年权属纠纷,及时消除了信访隐患,规范了集体土地管理,修复了邻里关系。
赵集镇某村村民张某、李某未报备、未经村集体批准,各自私自占用村集体土地耕种。二〇一七年,二人私下口头约定对所占集体土地进行互换耕种,双方相安无事多年。二〇二六年开春,李某提出不再互换土地,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因地块长期调换耕种,边界、面积无法确定,且二人占地无任何备案手续,权属争议突出,双方各执一词。张某多次为此上访,矛盾久拖未决。
为从源头化解纠纷、清除信访风险,赵集司法所发挥矛盾调解职能,联合自然资源所组建调解专班。工作人员实地踏勘地块、约谈当事人、走访村委会,全面查清纠纷全貌,为依法调解夯实事实依据。
司法所坚持“法理情”一体推进,充分发挥专业释法职能,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普法宣讲:农村集体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占用、调换土地必须经村集体同意并备案;张某、李某私自占地、私下换地的行为手续不全,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争议,依法由村集体结合实际重新划分处置。
通过多轮释法调解,终于让二人认清自身存在的过错行为,并放下对立情绪,配合调解。最终,在赵集司法所主持、村委会见证下,工作人员兼顾土地现状与双方生产需求,公平划定地块,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签订调解文书,承诺不再为此争执、上访,多年积怨得到一次性化解。
该案的妥善处置,充分展现了赵集司法所矛盾调处、法治宣传、基层维稳的核心作用。下一步,赵集司法所将持续常态化排查涉农土地纠纷,同步开展土地法规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依规使用集体土地,遇事依法理性维权,夯实基层法治平安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