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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甘岸司法所普法进大集进机关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六周年宣传活动

  202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六周年,7月9日,信阳市平桥区甘岸司法所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分别走进农村大集和街道机关,面向群众和工作人员普及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

  清晨的甘岸农村大集上,甘岸司法所工作人员身穿红马甲,把“普法小摊”设在集市最热闹的入口处,特殊的普法摊位吸引了不少赶集群众驻足。甘岸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边发放宣传手册,一边用通俗的“家常话”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社工胡飞结合农村易发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案件,用身边事提醒身边人:“社区矫正是给符合条件的犯罪人员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比如因醉驾被判缓刑的,考验期内要遵纪守法、服从监管,期满刑罚就不再执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大家一定要记牢。”

  一位赶集的大爷感慨道:“一直以为缓刑就是不坐牢了,今天才晓得缓刑期间还要按时报到、接受教育,法律给了机会,但也要守规矩。”旁边群众纷纷表示,此次“法治大集”收获颇丰。此次大集普法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普法宣传品60余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与此同时,甘岸司法所走进甘岸街道办事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六周年专题宣讲。工作人员围绕立法背景、核心内容和实践意义进行系统解读,重点阐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衔接配合机制,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增强依法履职、协同配合意识。

  从“赶大集”到“进机关”,变的是宣传场景,不变的是法治宣传的力度和司法为民的温度。甘岸司法所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六周年为新起点,用法治力量守护平安,用矫正温情助力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

来源:信阳市平桥区司法局责任编辑:凯小讯

原文标题:信阳市平桥区甘岸司法所普法进大集进机关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六周年宣传活动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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