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平台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信阳陇海医院因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违反医疗相关管理条例,浉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2万元的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
公示信息显示,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信师卫医罚﹝2026﹞3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处罚类别为罚款,罚款金额1.2万元。
经执法核查,信阳陇海医院存在病历管理不规范问题,该行为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法定要求。
浉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作出处罚,该条款明确,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的,由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暂停医务人员执业活动,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结合该院违法事实、情节轻重与危害程度,执法部门责令该院立即改正全部违法行为,并处以120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