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阳讯

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两起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2026年6月23日,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为更加全面直接了解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感知和诉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激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该局将于2025年6月4日至6月13日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活动;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局将近期监督检查及案件查办中查处的两起网络餐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提醒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平桥区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第一起案例为信阳市平桥区某餐饮店未按规定在网络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案。2026年6月11日,平桥区平西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网络餐饮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餐饮店系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际经营场所不提供现场就餐及自提服务,属于“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但该店在其入网平台网店主页面及商家列表页均未按规定设置“无堂食”标识,未履行法定信息公示义务。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有关规定,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上述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该餐饮店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理结果。通报指出,网络餐饮“看不见、摸不着”,信息透明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基本保障,“无堂食”标识看似小事,实则关乎消费预期,消费者有权知道所购餐食来自纯外卖加工点而非可提供堂食的实体餐厅,从而结合自身需求作出判断,部分经营者刻意回避“无堂食”标识,本质上是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消费者,触碰的是诚信经营的底线。

  第二起案例为信阳市平桥区某餐饮店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2026年6月10日,信阳市平桥区明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网络餐饮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餐饮店食品经营区内有超过保质期且已拆封使用的“花生芝麻酱”(生产日期:2024年10月23日、保质期:12个月)一桶。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目前该案件已立案处理。通报提示,“过期原料”是网络餐饮的“高压线”,触碰即违法,不存在“少量使用就不算事”的侥幸空间,本案警示所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先进先出”管理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进货台账,定期清理库存,杜绝过期原料流入餐桌。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反映出,平桥区网络餐饮仍存在信息公示不完整、食品采购储存不规范、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下一步,平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网络餐饮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力度,对第三方平台履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入网商家资质公示、后厨卫生、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及配送环节实施全链条排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置、公开曝光。

  广大消费者订餐时请主动查看商家“证照公示”及“无堂食”标识信息,优先选择“明厨亮灶”入驻商家,留存订单截图及消费凭证,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

来源:平桥市场监管责任编辑:凯小讯

原文标题: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两起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查看原文
AI声明:本文由AI辅助生成,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信阳讯立场。如发现内容偏差或侵权,请通过下方链接举报。
平桥市场监管 · 更多资讯
视频推荐
客服二维码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