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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民政局《立案通知书》送达公告

  信阳市扶贫开发协会:

  经初步调查,你单位自2021年起连续四年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立案调查,立案号:信民立通字〔2025〕第2号。调查终结后,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立案通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信阳市民政局领取《立案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为本案当事人,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在本机关调查期间,你单位可以提出你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本机关将对你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复核;你单位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本机关将予以采纳。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93号人防大厦11楼

  联系部门:信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电话:0376-6366450

  信阳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1日

来源:信阳市民政局责任编辑:凯升融媒

原文标题:信阳市民政局《立案通知书》送达公告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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